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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匠心市政”养护优秀个人(养护工匠)和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18]

根据《关于推选“匠心市政”养护优秀个人及养护先进企业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上报、评审小组评议,以下单位和个人被评为第二届“匠心市政”养护优秀单位和养护工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参评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请于2020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3023495,8261599

地址:衢州市西安路24号(市住建局),邮编:324000

衢州市东河沿30号三楼(市政协会),邮编324000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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