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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政公[2018]21号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做好供气保障,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1]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做好供气保障,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

2018年中秋、国庆双节已经临近,节日期间的供气保障、安全维稳和气站的安全运行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各燃气企业在保障安全供气的前提下,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平稳运营,要求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市场预测,与供气方切实落实气源指标,落实运输车辆,做到全天候运输供应保障。加强存储和调配,确保市民节日生活用气和公共服务设施燃气供应;要做好预防极端天气的防范和应急方案,做到气源、供气万无一失。

二、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门卫的日常登记工作,坚持二道门禁的安全值班制度,防恐设施、器具完备,人防、技防到位,严格禁止无关人员入站。节日期间工作繁忙,各项工作、各项指标都要按预定工作计划完成,千万不可忽视了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消除思想上的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气站运行设备的全面检查,不放过任何故障因素,及时排除、及时修复、及时整改。特别是重点设备、重点部位;消防管路、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电器线路,都是检查、保养、维护的重点,确保气站的安全运行。

四、瓶装燃气供应企业,要做好节日气瓶销售、气瓶检验更换的供应保障,储备必要的新钢瓶、新检验瓶。同时要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气瓶实名销售、气瓶二维码信息登录、气瓶产权置换,全面推进瓶装燃气固定充装制度及强化信息化管控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气瓶、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的充装和使用,确保市民安全用气。

五、瓶装燃气企业要加强送气工的安全管理,切实按照《衢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衢州市送气工管理办法》、《衢州市送气工管理公约》的要求,教育管理好送气工的日常工作。切实贯彻衢住建[2017]56号四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瓶装燃气配送车辆管理的通告》精神;切实贯彻 市住建局衢住建办[2017]162号《关于加强全市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的通知》精神,指导送气工坚持七统一(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定点配送、统一着装、统一车辆颜色、统一车辆标识、统一配备消防器具、统一车辆运输管理)规范上岗。送气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存储、运输配送瓶装燃气。

六、要做好节日期间商业用户的供气保障,同时要特别加强商业用户、市民用户的入户检查,重点是商业用户的气瓶使用、燃气具的安放场地、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都要一一规范、到位,落实工商用户的签订《用气安全协议》制度,及时消除商业用户在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商业用户在燃气使用中的安全事故;要重点检查市民用户燃气具、燃气管连接的安全,提醒用户保持用气室内的空气流通,确保安全用气。

七、管道燃气供应企业,要加强管道的巡查、确保入户供气压力的稳定。同时做好入户检查工作,确保全年入户安全检查计划落实到位。特别要对空房户、停用户、租房户、漏检户、拒检户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消除安检盲区,确保安全。

八、各燃气企业要切实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建办城字[2018]298号《关于在衢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函》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营。

九、加强节日期间值班人员的统筹安排,应对各项工作的需要,确保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畅通,做到一切按部就班、井然有序、明白无误、万无一失。遇突发事件、异常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2018年9月21日

 

抄报:衢州市住建局

抄送:衢州市市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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