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最美行业”创建,凝聚正能量,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2016年我市评选出首届“最美建设人”,并颁发了表彰文件。为推荐“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体实践活动的机制化、品牌化建设,充分发挥“最美建设人(集体)”在全系统的示范引领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的通知》(建办发〔2017〕139号),为切实抓好我市“最美建设人”的选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首届“最美建设人”先进事迹的宣传。
2016年,市住建局会同市委宣传部评选出我市首届“最美建设人”,并发文进行了表彰通报。其中“最美建设人特别荣誉奖”1人,“最美建设人”10人,“最美建设人提名奖”10人。为了更好地宣传学习首届“最美建设人”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编印《首届“最美建设人”先进事迹》画册,请各地各单位对上述首届“最美建设人”的事迹再进行深入挖掘,特别要注重挖掘他们那些工作生活中感人至深、可歌可泣的事迹,编写成800至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收集他们日常工作的劳动或者能体现最美精神风貌的照片,市住建局近期将组织摄影师到各地各单位拍摄一些最美人物的镜头。通过编印先进事迹画册,印发给大家学习。此外,各地各单位也可以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简报、墙报、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首届“最美建设人”的先进事迹,弘扬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多做贡献。
二、切实抓好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体实践活动今后将实行机制化、常态化、品牌化,“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活动将每年都举行。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请各地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个单位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面向基层,广泛发动,并注重选树质量,重点要发现和挖掘身边一线各个岗位上那些默默无闻、关于奉献、勇于担当、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的通知》(建办发〔2017〕139号)精神,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到位。各地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各自的推荐对象以及《推荐书》报市住建局人教处,联系人:方翔,电话:3021898,手机:15905705112。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4日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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