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最美行业”创建,学习宣传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成就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业创新的热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首届“最美建设人”事迹报告会暨2017年“最美建设人”比选演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为主题,充分展示广大建设行业人员心系行业利益、服务发展大局、忠诚履行职责、扎根基层一线,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引导和教育全行业干部职工树立忠于职守,敬业奉献,积极进取,依法合规,创先争优的良好品格和作风,为我市建设“大花园”,拥抱“衢时代”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主要安排以下两项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市首届“最美建设人”事迹报告会。
(二)组织开展2017年“最美建设人”比选演讲会。
三、具体安排
(一)首届“最美建设人”事迹报告会
1.在我市2016年评选出的10名首届“最美建设人”中确定5名代表,参加事迹报告会,具体对象由市住建局2017年“最美建设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与相关单位商定。
2.首届“最美建设人”事迹报告会邀请10名最美建设人和10名提名奖人参加。被确定为事迹报告的对象可以由本人作报告,也可请具有演讲口才的人代作报告。
3.确定为首届“最美建设人”事迹报告的对象,由所在单位事先准备好事迹演讲材料,并制作视频或者PPT,报告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于9月30日前报我局2017年“最美建设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2017年“最美建设人”比选演讲会
比选演讲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1.初选阶段(8月30日-9月30日)。各单位按照《关于认真做好首届“最美建设人”先进事迹宣传和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的通知》(衢住建办〔2017〕9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选树,至少选拔推荐1名2017年“最美建设人”预备人选,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预备人选推荐表(附件)以及书面事迹材料、视频或PPT报至市住建局2017年“最美建设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比选阶段(9月30日-10月中旬)。由2017年“最美建设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5名2017年“最美建设人”预备人选参加演讲会,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可以由2017年“最美建设人”预备人选自己演讲,也可以委托有演讲口才的人员代为演讲。最美预备选人物的事迹演讲成绩将作为2017年“最美建设人”选树的重要依据。
比选评分以百分值计算,其中事迹内容60分,演讲技巧15分,言语表达和感染力15分,时间控制5分,仪表仪态5分。每位选手演讲完毕后,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记分员按照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平均分来计算各选手得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作为本单位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体实践活动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对参加先进事迹汇报和演讲人员的演说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不偏离主题。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2017年“最美建设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周红燕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季日新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成 员: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季日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人教处,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与各参与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各参与单位要推荐一名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作为组委会委员,参与活动期间有关本单位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深挖先进典型事迹,积极推荐优秀选手,以展示本单位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和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
活动相关规则和程序安排,另行通知。演讲材料和推荐表要按照要求,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上报,视频和PPT电子版上报。联系人:方翔,联系电话:3021898,15905705112,邮箱:10447
31@qq.com。
附件:2017年“最美建设人”比选演讲选手推荐表
中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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