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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园学〔2017〕19号-关于开展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试行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07]

各设区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园林管理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有关人员:

为培养和激励更多的青年风景园林科技人员成才成长,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风景园林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试行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申报人选必须是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在风景园林行业相关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首次试行评选,拟评选10名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申报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简装成册。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二)各设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园林主管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园林专家,在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由申报人报送至省风景园林学会。

(三)省学会成立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学会资深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省科协学会部领导、省学会领导、相关专家等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四)经评审委员会评出的“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在学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表彰。

四、其他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20号4楼L座

联系人:高姣英、白国贤、罗生蕊

联系电话:0571-89938001  88832250(兼传真)

附件:

1. 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2. 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青年园林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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