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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政公[2017]3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瓶装燃气送气工上岗证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3]
各瓶装燃气企业、各送气工:
为进一步做好瓶装燃气送气工管理,提高瓶装燃气送气安全和服务质量,完善持证上岗管理,维护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衢州市区送气工管理办法》和《衢州市送气工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送气工岗位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由各燃气企业统一收缴各自的送气工上岗证,开出同意送交年审的证明,由企业统一送到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年审。
二、要求:各瓶装燃气企业要根据送气工的工作状况、实际年龄、身体状况,客观的开出送交年审证明。
三、对未达到年审要求的人员,将经过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送气工上岗证继续上岗。
四、对送气工拒不参加证书年审的,由协会直接吊销上岗证,今后不得再从事送气服务行业。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将根据持证人员的工作表现、实际年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年检,作出:同意年审、暂缓年审、吊销证件等决定;对经常违规上岗、违反企业相关制度、规定,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人员给予缓检、警告、吊销上岗证等的处理。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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