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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园学(2016)6号-关于推荐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女风景园林师分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25]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风景园林行业中女风景园林师所占比例较大的特点,为更好发挥女风景园林师的作用,拟成立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女风景园林师分会。分会的成立旨在团结和组织全省女性风景园林工作者,充分发挥其优势和作用,致力于风景园林学科建设和行业发展,努力保护女性风景园林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女风景园林师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不断增进相互间友谊与合作,积极倡导热爱生活、自信时尚生活理念,为促进社会和谐、行业进步、家庭幸福做出贡献。

根据《浙江省省风景园林学会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纪要》(浙园学〔2015〕35号),会议原则同意开展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女风景园林师分会的成立筹备,现将推荐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委员由省学会和所属分支机构以及各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团体推荐,也可以由两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女风景园林师分会委员(附件一)推荐,并经民主协商产生。推荐委员需经本人同意,自愿申报。

      二、委员推荐条件:  

(一)全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从事风景园林专业工作,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女性风景园林工作者;

(二)从事风景园林专业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女性风景园林工作者;

(三)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的女性园林工作者;

(四)从事风景园林建设、管理10年(含)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风景园林工作者。

三、凡符合以上推荐条件其中一条的都可以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女风景园林师分会申请表(附件二)。请于2016年2月26日前寄至杭州市求是路2号杭州园林设计院,高艳收(13605716432),邮编310007,同时也可以通过379954540@qq.com邮箱或传真0571-87631092 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6号)关于推荐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女风景园林师分会委员的通知

 

                                 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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