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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政公【2015】18号 - 关于要求做好安全供气、保障用户安全用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4]

关于要求做好安全供气、保障用户安全用气的紧急

通知

 

各燃气企业:

针对本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小饭店发生的瓶装液化气泄漏,遇明火发生爆炸,造成死亡17人的重特大事故。要求各燃气企业以此为教训,确保气站安全运行、确保用户安全用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气瓶充装工、送气工的安全教育。

二、在气瓶充装时要严格检查气瓶的安全性,从气瓶外观、气瓶角阀到使用期限,都一一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不让一只不合格气瓶出站。

三、在气瓶充装完成后要旋紧角阀手轮,保证气瓶角阀出气口没有气体泄漏。

四、要求送气工在做好及时安全送达用户气瓶的同时,做好用户气瓶与灶具的连接,及做好气瓶与灶具的连接后的安全使用的检查工作,并做好对用户的安全使用告知工作。

五、送气工需要告知用户的几点要点:

 (1)正确使用燃气,不用时及时关闭角阀;

 (2)在使用时不得将气瓶处于倒卧状态;

 (3)不得将气瓶放在热水中浸泡;

 (4)发现气瓶有泄漏,闻到有液化气臭味时,立即关闭气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避免电器开、关,报警或报告燃气企业。

希望各燃气企业充分认识用户安全用气的重要性,及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供气、安全用气。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2015年10月13日

 

 

 

抄送: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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