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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5]

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奖励政策,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二十二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委人才〔20124号)精神,现就申报2013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本地培养和引进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在职在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学位研究生、技师和高级技师,以及引进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具体为衢委发〔201225号文件规定的各类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为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人员(不含柔性服务人才)。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即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下同)必须是市本级企业单位人员,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市本级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2.所从事的为紧缺职业(工种)(详见附件5),并在企业生产工作一线、对口专业岗位工作;

 

3.所在企业已实行技术技能等级津贴制度,本人已享受技术技能等级津贴。

 

二、申报项目

 

1. 人才津贴。2013年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研究生、技师、高级技师等,次年起开始享受人才津贴,当年不再申报。引进人才按引进后的实际在衢工作时间(月)应享受的额度申报。

 

2. 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仅限2012819日及以后引进的对象申报。

 

3. 一次性奖励。仅限2012年8月19日以后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及以上人才奖励的对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 年度考核。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20131——10月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政治表现、岗位业绩和主要贡献,并提供书面考核意见(不超过1000字)。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申报。

 

2. 提出申请。申报人需填写《衢州市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表》(附件1)、《衢州市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津贴申请表》(附件3)。各用人单位负责填报《衢州市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衢州市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一并提交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无明确主管部门的可直接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处室。各单位可通过http://www.qzrls.com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

 

3. 资格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市委人才办。

 

4. 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用人单位和有关媒体上公示15天,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 奖励发放。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市财政按实际发生额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到用人单位或个人。无明确主管部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到用人单位或个人。市财政所拨付资金到位后,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个人。

 

四、申报材料

 

除本通知所列相应表格外,申报对象还需提供荣誉证书(或学位、资格证书)、身份证、聘任文件、衢州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个人帐户)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一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由主管部门代发的或无起止时间的,由用人单位补发聘文;省外来衢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经重新确认取得我省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时需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并提供公布文件、评审表、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的社会保险依据。

 

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 反映用人单位实施技术技能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人才津贴和奖励的发放是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大宣传。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申报上来,确保不出现多领、少领、冒领、漏领的情况。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的法律责任。

 

3.及时报送。各项申报材料必须于2013年11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高层次人才培养津贴等申报材料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余绮川,电话:3085033;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人才津贴等申报材料报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建志,电话:3074625;高技能人才津贴申报材料报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3086902

 

附件:

 

1. 衢州市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表

 

2. 衢州市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汇总表

 

3.衢州市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津贴申请表

 

4.衢州市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津贴申请人员名册

 

5.衢州市本级2013年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津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2013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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