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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政公[2023]7号 - 关于印发《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关于印发《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协会各部门、各会员单位:

现将《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20234月 19

 

抄报: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衢州市和住建局行业协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本协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促进协会规范运行,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强化综合监管,巩固深化脱钩改革和收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协会治理机制,督促协会形成定位科学、功能健全、队伍专业、服务高效的运行体系,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会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会费标准确定程序不规范、会费档次明显过多、财务管理制度缺失或者执行不到位等行为。确保会费标准的制订、收取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财务管理规范,收支总体平衡。自查制订会费标准的会议、会费分档和各档标准等具体信息和自查自纠结果。整理会费标准文件、会费确定程序资料、相关财务制度文本和资产清单(如房产、车辆、投资入股及持有股票等)、财务凭证等原始资料。

(二)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未按专项管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确保政府资助公益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政府转移职能补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自查与财政性资金相联系的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和使用情况等。整理项目申请或协议、相关财务凭证、项目执行过程资料、项目审计或绩效评价报告等原始资料。

(三)领导干部兼职和取酬情况。重点检查兼职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含备案,下同)、批准和实际任职不一致、换届未重新报批、未经批准担任法定代表人、违规领取相关费用等行为。确保领导干部兼职符合相关规定(含兼任秘书长以上职务),依职务行为发生费用列支符合相关规定。自查兼职人员的姓名、职务、届次、批准单位和自查自纠结果等信息。整理兼职审批文件、涉及选举的会议资料、涉及薪酬福利发放和费用报销的财务凭证等原始资料。

(四)重点领域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协会主办或联合主办“一讲两坛三会”(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评比表彰达标活动、涉外活动和业务培训等活动时未经批准或未经民主决策程序、不按批准要求或超范围实施活动、搭车收取费用、违规转嫁费用、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确保相关活动依法依规、秩序规范、影响良好。自查开展活动的名称、范围、活动结果和自查自纠结果等信息。整理批准文件、活动通知、签到单等资料、结果通知和涉及费用收支的财务凭证等原始资料。

此次行业协会专项整治,既是为了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和运行、提升服务能级,更是为了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风险隐患、优化发展空间,特别是纠正和预防协会借用公权力寻租敛财、背离宗旨、意识形态发生偏差等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不法行为和不良现象。重点领域活动情况的核查时间为201811日至2023331日;其他整治重点的核查时间为202111日至2023331日。专项整治期间,协会通过网站向会员单位公布住建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05703022991;反映问题地址:西安路24号,市住建局四楼429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20234月至10月,分为部署发动、自查自纠、检查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420日前)。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和住建局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515日)。协会要在住建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于515日前填报《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接受住建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协会上报的材料检查,对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三)检查整改阶段(4月初至10月底)。协会接受住建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实地检查,通过内审检查、座谈会、访谈约谈、查看凭证资料等方式进行。协会针对自查发现和实地检查反馈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整边改的要求,建立整改清单,及时研究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限时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事项按时完成,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效。协会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情况报告于620日前上报。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协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于1020日前上报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巩固成果措施。协会针对问题,开展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协会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成立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献义;副组长:向志敏;成员:张征宇、吴林超、毛梦飞。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清单,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工作要求。协会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健全行业发展机制的重要契机。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工作联系和对接,形成有效的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质效。

(三)严明整治纪律。协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标对表检查内容、时间节点和台账资料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举措,做到整改问题不反弹、机制制度有健全、行业服务得提升。对检查中发现的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台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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